万润科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1号太平金融大厦12层 邮政编码:518017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信达律师出席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
“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广东信达律
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现行有效的《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
本次股东大会由2019年6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
出决议召集。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6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次股东大会通知。前述股东大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召开时间、地点、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7月9日(星期二)下午15:30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华路
北深圳国际交易广场1812-1816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7月8日下午15:00
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份322,090,2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6845%。其中,股东李志江先生已将其持
有的公司27,078,161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3%)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公司控
1. 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09,255,3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6%;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弃权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5,63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22%;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表决结果为:同意322,092,3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7%;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8,46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表决结果为:同意322,092,3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7%;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
4. 审议并通过《关于日上光电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暨关联交
表决结果为:同意322,092,3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7%;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8,469,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6%;反对1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
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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