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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税收优惠来了! 129户企业纳税人可享政策

政策法规 2019-05-18 16:11129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记者15日从市税务局获悉,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税务部门对公共租赁住房免征房产税,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等。这一税收优惠政策保障了公租房的相关经济收益,将有效促进公租房的建设和运营。

  据了解,我市共有129户企业纳税人享受到公租房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7个税种。此次政策优惠,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都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多方位减税体系的建立将促进公租房供给、交易、经营、需求等领域的减税效应的体现,进而降低成本,促进公租房发展。通过减税和免税,有助于后续相关市场化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比如一些物业经营企业和中介企业。

  为确保纳税人对这项惠及民生的税收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市税务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不折不扣、迅速及时地把各项税收优惠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及时准确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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