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政策宣讲】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精准扶贫 2019-06-28 18:5182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落实交钥匙工程;坚持集中安置;进一步提高集中安置比例。实现有意愿、有能力的扶贫搬迁户向城区、集镇“大集中”,实行进城进镇安置;安置小区建设向中心村、移民新村“大集中”,落实上楼安置,提高集中安置率;特殊贫困人口向中心福利院“大集中”。

  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不得变相扩大住房建设面积,1人户25平方米、2人户50平方米、3人户75平方米、4人户100平方米、5人及5人以上户不超过125平方米。

  搬迁户建房每人自筹2500元,每户最高自筹不超过1万元。鳏寡孤独残等特殊困难群体不自筹。住房不高标准装修。

  依据房政办发〔2016〕26号文件,拆除旧房、宅基地复垦上交到乡镇的,按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户的人数每人奖补0.25万元,每户补助最高不超过1万元。

  在2016年4月11日省易迁办下达“停建令”前建房的,搬迁户签订建房不举债承诺书,且经过公示的,依据房办发〔2016〕8号文件落实建房补助。即:3人及以上集中安置户奖补6万元,分散安置户奖补5万元,2人及以下户奖补4万元。

  在2016年4月11日省易迁办下达“停建令”后建房的,依据房政办发〔2016〕26号文件落实建房奖补(按人、户、面积补助)。即:分散安置的每平方米奖补650元,集中安置的每平方米奖补700元,公租零租房每平方米奖补800元。“停建令”后超面积建房的不予验收,不给予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这部分对象已建议各乡镇在动态调整时,从系统内调整为非搬迁户)。

  在进城进镇跨区域搬迁中,建档立卡搬迁户购买小产权房的一律不验收、房屋超面积的一律不验收,不给予易地扶贫搬迁补助。

  依据房办发〔2017〕5号文件,一是搬迁户进城市规划区内安置的,按人均4万元(每户最高不超过20万元)进行补助。二是搬迁户进乡镇规划区内集中安置的按人均2.5万元进行补助,即:购房补助2万元/人,拆除旧房、宅基地复垦交村集体的按2500元/人(每户最高不超过1万元)给予奖励,同时按2500元/人(每户最高不超过1万元)给予创业补助奖励。集中安置基础设施配套费(小区十配套、拆除旧房等)按每户6万元标准,以集中安置搬迁贫困户的户数核算拨付到乡镇。征地费用不得从易迁资金中解决。三是搬迁户购房价款低于购房补助的,按实际购房价补助。

  依据房政办发〔2016〕26号文件,以自然条件确定标准,乡镇政府距县城中心40公里以内的4.2万元/户,41—80公里的4.4万元/户,81公里以外的4.6万元/户,按集中安置搬迁贫困户数核算拨付到乡镇统筹使用

  县级平台(实施主体)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实行单独建户、物理隔离、封闭运行、台账管理、精细核算。

  ③省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确定的其他相关支出,如搬迁户后续产业发展扶持等。

  依据房办发〔2017〕5号文件,搬迁户在脱贫攻坚期内继续享受包括产业、教育、医疗等在内的精准扶贫有关政策,包保帮扶责任主体、职责、期限不变;搬迁户土地(山林)在承包期内承包权不变,政府各项惠农政策待遇不变,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变;土地(山林)鼓励依法流转,获得收入;根据搬迁户劳动力状况,针对性开展就业培训,为搬迁户提供合适的就业岗位,让务工经商收入成为搬迁户脱贫的主要收入来源。在户籍迁移上,尊重搬迁户意见,可设一定的过渡期,不搞强制性迁移。

  建成一套安全舒适的房屋、谋划一个养殖小区或产业基地、配套一分菜园、组织一次技能培训、找到一个打工门路、完善一套招投标、工程验收和小区管理制度、强化一系列公共服务配套。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