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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能够买卖吗?答案是不能!

土地流转 2019-06-02 20:48200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湖南法院网讯“喂!您好,您是郭某吧,我是新墙人民法庭的程法官,请问李某把兑现款给您了吗?”“给了,都给了,谢谢您了,谢谢您了……”放下手机,程法官这才将皱起的眉头舒展开来。近日,岳阳县人民法院新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农村水田买卖引起的纠纷。

  郭某因建新房需要李某水田的一角(约六分田)做屋基,通过介绍,李某与郭某达成协议,将这六分田以25000元的价格卖给郭某。郭某付完钱款后,郭某甲随即表示该六分田系他所有,并将该六分田挖成了鱼塘。郭某要求李某处理,但李某认为水田已经出售给了郭某,他不再承担责任。为此,两家争执了三年之久,郭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开庭查明事实后,法官对双方阐明法律规定,水田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是不能私自进行买卖的,针对水田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无效协议,严重的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原、被告听完后均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明之前这样做是因为文化水平不高,缺乏法律意识,现在双方都愿意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达成一致协议,被告李某归还原告25000元。

  法官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农村集体土地并不归个人所有,村集体承包给个人的,个人只有使用权,不能进行买卖,买卖所签署的合同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关键字 :我要反馈新浪新闻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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