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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本上多了几亩地该归谁?农民早做准备

土地流转 2019-06-27 21:40149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在2011年,土地的确权工作就已经在部分地区试点,在2013年的1号文件中,正式明确了启动为期5年的确权工作,不过在2018年年底,并没有实现全部的确权任务,完成率为89%。依旧有部分地区没有完成该项工作,而那些有权属纠纷的土地,需要先解决权属的问题才行。

  不过那些确权完成的村民,已经拿到了新的土地经营承包权证书,上面标注了自家的土地示意图,并将四邻位置标注下来,还有着原承包面积以及现承包面积。很多农民发现,确权之后的土地比原来增加了不少,那么这些多出来的土地面积该如何进行确权工作呢?有网友问笔者,家里的土地确权之后,发现比原有土地多出了1亩多,那么这些多出来的土地该归谁,村干部要回收,是否合理呢?

  就这个问题,笔者查阅了《土地承包法》、《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法规明确表示在承包期限内,发包方是不能对农民的土地进行调整的,也不能私自强制性的将承包户的土地回收上去,而目前的承包期延长了30年,这就意味着在2057年之前都不能进行调整。且那些进城落户的农民,他们不愿意退出承包地的,也不能将其回收上去。

  当然法规中表明,如果是因为灾害以及其他的特殊情况,想要进行土地调整的,那就需要在2/3以上村民的同意下调整,且需要上报到上交主管部门。在《意见》中指出,需要对承包地的空间和面积等进行登记,对耕地进行摸底性的调查,看看现有承包地的四至、空间位置等实际数据如何,且实测的结果在村镇确定之后,今后则会成为变更、确认等承包合同的依据。

  从以上就可以知晓,不管过去的土地面积结果如何,不管面积多于或者少于,一定要以此次的确权结果进行登记,不能对承包户的面积进行调整。当然在填写面积的时候,需要分别将合同面积以及实测面积进行填写,如果两个面积相差较大,可以申请重新测量,无异议之后才可以进行确权。《意见》中还指出,对于那些土地位置以及面积等都和实际不符合的,在不变更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需要依法进行登记备案。

  从法规中可以看出,确权之后多出来几亩地,依旧需要归农民自己所有,只要土地的测量没有任何异议就行。而村干部想要回收自然是不合理的,毕竟此次的确权工作并不是对土地进行调整,只是对权属进行二次的登记。

  如今的宅基地确权工作也在紧张的开展中,大家一定要积极的配合确权,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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