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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林业局局长刘小彦:从“10版”到“40版”

土地流转 2019-07-19 02:4885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改革开放40年,三明林改可以说经历了从‘1.0版’到‘4.0版’的跨越。”在11月2日举行的第十四届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新闻发布会上,三明市林业局局长刘小彦如是说。

  始发于上世纪80年代初的三明林改,是全国的一张名片、一面旗帜。它从初期的推行林业股份合作制改革到如今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历经近40年,几乎与我国改革开放的历程同步。三明市围绕推动林业资源转换为资产、转化为资金、转变为资本的改革方向,持续深化林改,为让广袤山川育成绿水青山,为让广大农民拥有金山银山而不断发力,不懈探索。

  刘小彦进一步阐释道,1980年三明市探索成立的林业股东会,实行“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让广大林农开天辟地从改革中得到分红,这是林改1.0阶段; 从2003年开始到2005年,三明市又率先在全国探索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试行“分山到户、均林到人”改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这是林改2.0阶段;从2014年开始,三明市探索林业金融改革,把金融的活水引林业,实现了“林业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这是林改3.0阶段。

  进入新时代,“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科学论断,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确了方向,三明林改乘势升级进入“4.0版”——探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实现途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随着农业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三明市没有简单把山林直接分到户,而是采取“分股不分山、分利不分林”的办法,组建村林业股东会,以股票或股份证的形式将山林权益分到户,突破林业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重构集体林业经营主体,让农民首次从林业得到了分红。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村林业股东会存在产权不够明晰、形式太过单一、民主管理缺位、利益分配扭曲等问题逐步显现。

  2003年福建省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明市扎实推进,在全省率先完成明晰产权、发放林权证的主体改革任务,实现“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但林权结构小型化、林地资源分散化、林业管理复杂化等新问题又随之出现。

  刘小彦说,党的十八大以来,三明市在稳定林地家庭承包政策的同时,通过“四轮驱动”——政策推动、林权流动、示范带动、利益联动,鼓励引导走联营联合路子。

  在政策推动上,开展林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试点,在全国率先核发林地经营权证,赋予林地实际经营人在林权抵押、评优示范、享受财政补助、林木采伐和其他行政审批等方面权益,放活林地经营权。

  在林权流动上,引导林农依法依规通过转包、租赁、转让、入股、合作等形式流转林权,参与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扩大规模经营覆盖面。五年来,全市累计流转5092起,面积97.2万亩,交易额20.3亿元。

  在示范带动上,选择23个试点乡镇作为示范带动,培育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全市初步形成大户经营、合伙经营、合作经营、股份经营、企业经营、委托经营等6种模式,累计建立各类林业经营组织2703家,面积975万亩,占全市集体商品林地面积的57.9%,平均每家经营规模达3607亩。特别是涌现出一批新的经营模式,如沙县国有林场与村集体股权共有、经营共管、资本共享、收益共盈“四共一体”合作经营模式,清流县林业基金投资管理站与村集体“集体林地入股、集约经营增效、利润逐年分红”合作造林模式,尤溪县推行的林地转让期满后村集体逐片收回、且由村林业合作社牵头发动村民集资股份造林模式,将乐县金森集团与村集体、村民实行“村、民、企”合作造林营林模式。

  在利益联动上,对于限伐的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通过财政出资、银行融资、社会捐资等形式筹集资金,采取直接赎买、租赁补贴、置换调整等3种模式,完成赎买等改革7.1万亩,切实解决好森林生态保护和林农收益问题。在新建立的林业经营组织中,建立均衡兼顾、合理统筹的利益分配机制,确定30%的经营收益分配给村集体,稳定村财收入,促进基层组织建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成为经营主体,迫切需要政府提供政策、技术、信息等服务。为此,三明市通过搭建平台,向林农提供“四项服务”——提供规范化中介服务。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范发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伐区调查设计、木材检验等机构36家,提供社会化服务。

  提供多元化交易服务。在完善各县(市、区)林业服务中心运行的同时,成立三明市林权交易中心,提供林权流转交易和信息服务;组建三明市林业金融服务中心,提供林权抵押贷款“一站式”服务;设立林品汇网上商城,提供木竹加工产品、林下经济产品电商服务。

  提供专业化分工服务。鼓励社会能人组建林业专业服务队(公司),建立种苗繁育、造林、抚育、管护、采伐、加工、市场营销及工程监理等专业化组织466支,提供专业化服务。特别是在森林保护上,形成了“公司化管理、专业化标准、社会化服务、精细化护林”森林资源巡防和“三联、三统一、智能化”等两种模式,基本实现森林专业管护全覆盖。

  提供法治化保障服务。通过法律诉求、经济补偿、股份合作等形式,妥善处理林改前非规范转让林权所引发的矛盾纠纷,为林权流转创造有序环境。

  “四项服务加大了政府支持力度,解决林农个人办不了、政府没管到的问题,为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创造条件。”刘小彦说。

  森林资源资产化后,随之而来的却是林农“融资难、担保难、贷款贵”、银行“评估难、监管难、处置难”,以及林业金融服务薄弱、金融总量不足、信用环境不佳等问题,而且这些问题普遍存在。三明如何破解这些难题?刘小彦的回答是——“我们探索对林业金融进行了四项创新,增强林业发展的造血功能,为现代林业建设注入‘源头活水’。”

  创新林业融资支持机构,破解“处置不易”难题。全市成立具有收储、服务等功能的林权收储机构12家,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共计4.3亿元,在全省率先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承诺负责不良贷款林权的兜底收储,解除银行的后顾之忧。

  创新林业金融风控机制,破解“诚信不良”难题。在林业大额贷款上,建立资产评估、森林保险、林权监管、快速处置、收储兜底等“五位一体”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在林业小额贷款(30万元及以下)上,建立“银行+村合作基金+林农”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依托林业合作社设立担保基金,农户以拥有的林权、股权作为反担保标的,由林业合作社内部负责林权处置。通过创新机制,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

  创新林业金融服务产品,破解“种类不多”难题。针对林业经营周期长、银行贷款期限短的问题,与兴业、邮储等银行合作,在全国首推15—30年期的林权按揭贷款新产品。针对林权流转中买方资金不足和变更登记过程可能出现纠纷等问题,与兴业银行合作,在国内首推具有第三方支付功能的林权支贷宝新产品。针对广大林农的林权小而散、难以变现和“担保难、贷款难”等问题,与农商银行(农信社)合作,推出普惠林业金融新产品“福林贷”,采取整村推进、简易评估、林权备案、内部处置、统一授信、随借随还的方式,给每户林农最高授信20万元,年限3年。

  创新林业资本运作模式,破解“规模不大”难题。鼓励支持林业龙头企业直接进入资本市场,助推永安林业、青山纸业、福建金森、春舞技花卉等4家林业类公司上市,通过上市募集、配售新股、定向增发和募集基金等方式,不断扩大资产规模,净资产由上市前的29亿元增加到现在的82亿元。

  “新时代进入三明林改4.0版,我们的工作重点可以概括为四个字:‘流、金、岁、业’,这是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现途径的积极探索。”刘小彦说。

  “流”就是创新林权流转机制。继续推行林业的规模经营,探索大户经营、公司经营、国有林场与村集体合作经营、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股东会经营、委托经营管理,加快林权流转速度。比如,通过建立林业“区块链”系统,实现林农或林企之间建立信任、获取权益,实现安全快速的“点对点”交易流转。“什么时候林子交易能够做到像购物一样方便,那便是林业改革非常成功之时。”刘小彦特别强调。

  “金”是创新林业金融。创新“福林贷”、“林权按揭”、“支贷宝”等金融产品,探索林业“投保贷”一体化,拓宽林业投融资渠道,让更多的资金资本进山入林,实现共享共富。

  “岁”是落实政府森林保护年度责任目标,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通过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专业化管护、乡镇林业站“一带三”管理等改革,进一步解决“林子如何管”的难题。

  “业”是创新林业产业发展机制,推进林业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改革一产,重在抓近自然经营、杉木大径材和珍贵树种培育,提升森林质量;改造二产,重在拉长延伸林业上下游产业链,打造千亿林产加工产业集群;改革三产,重在发展森林康养、森林旅游、森林文化等产业,进一步深化林业产业内涵。

  今年11月6日即将开幕的第十四届海峡两岸(三明)林业博览会将“深化林业改革,促进乡村振兴”作为主题,这在改革开放40周年此一特殊时间节点上,无疑透露出三明林改再出发的强烈信号。刘小彦表示,三明市将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推进森林保护系统化、林权流转规范化、林地经营规模化,林业资源资本化、林业投资社会化等方面,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推动林改持续深化拓展,全面探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有效实现途径,让广大林农守护“绿水青山”,换来“金山银山”。(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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