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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博物馆:游走在政策和法律的边缘

政策法规 2019-09-12 00:04160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一类项目,国家文物局目前正公开征求对修订文物保护法的意见建议。

  文物保护法对我国文物的收藏和保护进行了规制,但在古陶瓷鉴定专家雷明看来,民间收藏这一块却一直是一个弱项,甚至存在灰色地带。

  “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民间收藏权利的法律文件出台,只在相关法律中有所涉及,但并不明确。国家对于当下民间收藏现状似乎一直采取默认态度,既不支持,也未反对,这为许多民间收藏者和民间博物馆钻法律漏洞提供了机会,也给民间博物馆的生存发展带来了难题。”雷明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直言。

  民间博物馆也称民办博物馆,是指利用或主要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设立的博物馆。据业内人士统计,目前,我国民间博物馆的数量在1500家左右,大多是民营企业家办的。而这些民间博物馆在运营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缺乏规范指导、政策支持和运营资金等问题。

  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天下收藏文化街中的郑州市一田古陶瓷博物馆是一家民办博物馆,创始人刘一田本身也是一名陶瓷文物收藏爱好者。

  “馆里的藏品多数是来自祖上继承,部分是通过合法渠道购买而得。”刘一田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多数民办博物馆的馆藏品都是基于其创始人和企业的收藏基础之上创办的。

  但个人收藏的藏品毕竟有限,因此,民办博物馆面临的最集中、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藏品的来源问题。由于缺少规范引导,存在一些灰色地带,有些甚至涉嫌违法。

  不久前,甘肃省原政协委员、天水成纪博物馆创办人张有平,被控从西北盗墓“一号人物”孟老大处非法购买文物一案在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在咸阳市中院庭审现场,双方主要围绕两个焦点问题进行了辩护:一是天水成纪博物馆能不能购买文物?二是张有平是否“明知是赃物”?

  控方认为,被告“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脏物”,为了博物馆的收益而非法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被指控违反文物法第51条“买卖馆藏珍贵文物”。博物馆及法人代表则表示:“他们只是买进文物珍藏,并没有卖出,何来的买卖之说?”

  “非国有博物馆中确实存在涉嫌出土文物的藏品,难以提供来源合法的有效证明。”雷明告诉记者,私人收藏家的藏品有些是自己本身持有或继承所得,还有的是从民间个人手中收取或从文物商店、古玩城购买,从拍卖市场拍得或者从境外的艺术品市场收购回流等。

  这些虽然多数都是合法途径,但很多时候又存在购买缺少发票、证明等一些漏洞,所以藏品来源,一直是民办博物馆最敏感的问题,很容易涉及违规操作。雷明坦言,现实中,也确实有人通过办博物馆,将违规藏品通过博物馆流转、洗白后,再作为正规藏品买卖出售。

  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中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国有文物(国家允许的除外);非国有馆藏的珍贵文物等不得买卖。

  “事实上,由于一些文物发现的不确定性,以及个人认识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导致民间收藏国有文物的情况并不鲜见。”雷明说。

  根据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的文物包括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从文物商店购买;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等。

  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可以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如果需要进行拍卖、捐赠等操作,需要经过有关机构部门的登记审核与合法公证。

  “所以民办博物馆中的藏品都需要来源合法的鉴定证明,并且在相关单位建档备案。”但刘一田向记者透露,实际上有一些民办博物馆都是在无证经营,因为博物馆一旦通过审批或者藏品登记造册,就意味着你将无权再出售馆内的文物,对某些“藏友”来说,这显然是不能接受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郑州市政府加强了引导和支持,计划在3年内新增100家以上的博物馆,并鼓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民间藏家携手兴建一批博物馆。

  “资金问题是关系到民办博物馆存活的核心问题。”刘一田表示,国有博物馆在资金来源上,具有先天优势,其门票收入在免费开放后已由国有、地方财政联合进行全额补贴。与此相较,民办博物馆却始终为资金筹措而困扰。

  事实上,由于大批国有博物馆在财政支持下免费开放,民办博物馆受到了最直接的冲击,民办博物馆难以仅靠门票生存。

  民办博物馆的准入门槛高,如需要配备保安讲解员,每年还有年检,要符合文物局所设定的各项要求等。刘一田的博物馆总面积近千平方米,除了前期资金投入,如装修、陈列等环节,还需要维持日常运营资金的持续投入。此外还要面临设施更新换代、藏品老化等问题,资金压力相当大。

  “在土地上,政府给了我们一定的优惠,但绝大部分资金还是要靠自己解决。”刘一田坦言,面对资金困扰,国有与民办博物馆之间存在由政策制度所导致的差异,且短期内难以改变,不能寄希望于国家财政会给予民办博物馆同样的资金支持。

  “更重要的出路应在于调整民办博物馆自身的经营思路上,民办博物馆虽然是公益事业,但也可以探索独有的经营之路,通过活化思维、打开思路、搞活经营,力争开源节流来争取可持续经营。”刘一田说。

  除了资金外,民办博物馆还面临人才缺乏的困境。刘一田坦言,由于待遇较低、职称评定上存在障碍、缺乏研究环境,难以出成绩等多方面原因,少有文博专业背景的毕业生、从业人员愿意去民办博物馆工作。这也直接影响了民办博物馆的服务水平,造成博物馆内部的管理不规范,因缺乏专业人员而出现文物保存失当,展陈不规范,甚至出现民办博物馆违法、违规经营的情况。

  雷明介绍,目前,我国在民办博物馆的经营模式上并没有法律的明文规定,尽管国家有博物馆管理办法,对博物馆的设立、年检、终止等进行了规定,但针对私人民办博物馆,从审批到藏品流通,都缺乏专门的法律依据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管理。

  除了法律的不完善外,在民办博物馆的建设、运营过程中,也缺少政策的指导和支持,如民办博物馆的用地政策是否可以比照文化用地来批,其水电等各种公用事业费用是否可以优惠收取,对其征收的税收是否可以少征甚至不征或按照一定达标要求予以适当返还等问题。

  对此雷明表示,目前在少数地区已经在试点,由地方财政支持一部分民办博物馆免费开放,对民办博物馆的支持力度较大,对兴办博物馆采取优惠批地,并对其水电等相关费用参照公益事业单位的标准收取。

  但各地的优惠政策还缺乏统一政策的支持,容易因领导更替、政府换届而搁置、停滞、甚至倒退。

  就民办博物馆的土地馆舍而言,大部分地区没有特殊政策,高额土地转让金让很多有志于办馆者望而却步,或是让其背上负债,持续经营成为问题。

  “博物馆本身是一种公益性事业,不以盈利为目的,其经营模式也不同于一般的企业,国家在政策面上需要指导和扶持;民办博物馆要想可持续发展,还要转变思维,从依靠政府‘输血‘转变成依靠社会‘供血’。”河南省收藏家协会会长丰兴运说。

  丰兴运认为,政府需要搭建馆藏资源共享平台,开展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非国有博物馆将非国有博物馆专业技术人员纳入文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范围等措施,帮助非国有博物馆切实提升陈列展览、藏品保护修复、社会教育和开放服务水平。同时,博物馆本身也应主动挖掘、整合资源优势,发展相关文化产业,打造文化创意园区,完善良性循环的文博产业链,来实现民办博物馆公益属性和产业属性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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