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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技术人员法律制度

政策法规 2019-10-04 23:3256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各位事业单位考试的小伙伴们,在临床医学考试中,卫生技术人员法律制度这一小节常常是事业单位考察的内容,今天给大家讲一下卫生技术人员法律制度中的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的掌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实行国家统一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类别为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四类。考试方式分为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考试。

  ①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

  以上就是今天所讲的卫生技术人员法律制度中的医师资格考试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个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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