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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新农村须培育农民政策敏感性

三农新闻 2019-05-12 16:09177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农民群体的整体素质将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和推进速度,因此,必须大力培养和提升这个群体的整体素质。其中,农民政策敏感性的培育和提升,在我国当前涉农政策密集出台和发布的背景下,显得迫切而重要。

  在政治领域,敏感性是指在“某政策框架内做出反应的程度”[1],就公共政策敏感性而言,即是政策主体对一项已颁发政策的认知、反应程度。政策敏感性越高,则认知、反应程度越高,反之则越低。有了较高的政策敏感性,才能迅速、准确地了解政策、把握政策,进而才谈得上对政策的合理运用,无论是公共利益的维护抑或是合法个人利益的追求,都如此。当前,在我国广大农村,特别是落后地区的农村,农民的政策敏感性还较低——2010年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的一项跟踪调查结果显示:“农民对‘建材下乡’政策的知晓率只有21.8%;93%的受访农户知晓新农保政策,但对参保程序、缴费档次等细节知之不多;对家电产品可以旧换新的政策,一些农民也不太清楚,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了惠农政策的落实。”[2]这当然与政策宣传不到位相关,但更重要的原因还是农民自身的政策敏感性不强。

  农民政策敏感性不强会给其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众所周知,公共政策具有较强的权威性,作为目标团体的农民如果政策观念不强、政策敏感度太低,往往会出现政策刺激的麻木性,直接的导出结果可能是漠视公共政策权威、出现一系列自我利益维护的失准行为。具体来讲,对于公共政策的体验失聪,必定带来对政策认知的盲点,无论这种政策在分配公共利益的过程中,是可能给其带来利益抑或是短期的损害,他都可能不会有精准的认知。因此,在从事经济活动、处理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就有可能会依直觉、依传统、依习惯行事,这会带来两种后果:要么在利益剥夺感的压力下公然抗拒政策、要么因政策无知错失国家给其带来的公共利益惠顾。

  总之,农民政策敏感性对农民正当利益的维护及相关政策的有效施行都是至关重要的,其强弱业已成为衡量新农民的一个重要标准,不懂政策、对政策反映迟钝是传统农民的一大弊病特征,新农村建设中,需要高素质、懂政策的农民,这也正契合了新农村建设中所提出的以农民为主体的要求。那么,如何来提高或者培育农民的政策敏感性呢?

  较早研究敏感性相关课题的是美国管理学家利兰?布雷德福,他提倡通过训练的方式提

  高个人的敏感性,这种训练最早是、而且现在仍主要是企业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之一。“这

  种训练的目的是,通过受训者在团体学习环境中的相互影响,提高受训者对自己的感情和情绪、自己在组织中所扮演的角色、自己同别人的相互影响关系的敏感性,进而改变个人和团体的行为,达到提高工作效率和满足个人需要的目标。可见,它的主要目的是发展对自己和别人的行为模式的意识和敏感。”[3]利兰?布雷德福的敏感性训练对我们是有借鉴意义的。

  为推动新农村建设,施惠于广大农村、农民,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农村发展的政策,这为农村的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在环境,作为农村的主体,农民应对这种环境做出一定的回应,并依据这种环境来塑造和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以适应这种环境的要求,这是政策敏感性训练的根本。笔者认为,为做到这一点,至少要关注好如下三个方面。

  (一)目前行为模式的认知。一个人的行为模式深受其生活习惯、文化心理、利益得失考量等因素的影响。目前我国农村集中了大概8.5亿农民,当然,这其中很大一部分进了城,成了进城务工人员,但他们的户籍还在农村,他们的社会关系主要还在农村,他们的大多数行为模式还从属于农民群体。历史上,几千年的政治蒙昧、政策迟钝等积弊还在深远地影响着农村,“肉食者谋之”的观念还根深蒂固,这也造成了农村特有的冷漠政治文化,因此,它们对于国家大政方针在一定程度上还是漠然观之的。虽然在改革开放后,随着政治文明建设的推进、农民群体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以及出于自身切身利益的考量,农民群体的政治热情在不断提高,对公共政策特别是惠农公共政策关注度、敏感性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总体上来讲,这离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前面引述的华中师范大学的调查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这一事实。冷漠的政治文化心理,以及农村生产经营的自主性、独立性等特征塑造了农民群体的行为模式:关心生产,不关心政治;关心下一代,不关心当代;关心自我投入回报,不关心国家政策引导扶持等。这些行为模式的特征也是与当前建设新农村需要的新农民标准背道而驰的。

  要逐步调整、改变这种相对于政策环境而言消极被动的行为模式,首先就需要对目前自身所固有的行为模式进行一定认知和反思,若非如此,是难以对症下药的。由于农村居民大多数文化层次不高、自我认知能力不强,因此这需要专门的培训和引导。例如,可以通过农广校、各地基层党校、甚至村委会聘请专家等形式对农民当前自身行为模式的优缺点进行一定的梳理和讲解,从而使其能够真正认知自我行为模式的特征,以及这种行为模式和新农村建设大政方针要求的政策环境适应性之间的差距。

  (二)政策环境下行为模式的期待。政策的有效执行是双向互动的结果,政治文明已在中国生根开花,农民的参与意识也一定程度上得到增强和提高,单向度的政策执行已不再适应当前的农村发展环境,这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并尊重农民的参与热情和参与行为。但是这种参与热情和参与行为尚处于民主政治建设的初步阶段,因此有必要建立预期函数,以引导农民依据政策环境对其行为的期待进行自我行为模式调适。那么,政策环境对农民行为的期待是怎样的呢?政策作为利益分配的工具,首先作用于目标团体,这里的目标团体就是广大农民,要使这种作用有回应、不反弹,就必须建立一种对政策认知、把握和善于运用的敏感性行为模式。这要求农民时刻关注国内政策环境,特别是惠农政策的颁发和出台。

  当然,这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相关权威机构的宣传,因为农民的资讯途径还是较狭隘的。宣传过程中,积极表达政策对于农民切身利益的影响,塑造农民关注政策就是关注自身利益的意识;同时,也可以充分利用农广校、基层党校、电大及其他途径和渠道宣讲适应政策环境的行为模式对自身生产经营、生活发展的重要价值。根据期望理论公式M=∑V×E,我们可以将M定义为农民对于塑造政策环境影响下良好的行为模式的积极性,以V表示农民塑造这种行为模式给其带来的效价,E表示达到这种目标的机率。可以得出,农民对于塑造良好行为模式的积极性,等于这种行为模式能给其带来的效用和能成功塑造这种行为的机率的乘积。依据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这种期望函数是有用的。我们只要多途径、多渠道的让农民意识到这种期待是可以实现的,并会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好处,那么培育其政策敏感性就会容易许多。

  (三)调适和保持行为模式与政策环境的互动。有了对自身当前行为模式的认知和对理想行为模式的期待,接下来还需要调整当前的行为模式、适应期待行为模式,以及与变化的政策环境保持互动。调适不是骤变的、急剧的,而是渐进的、边际的。根据林德布洛姆的研究,政策的调适多是边际性的,革命性的剧烈变动是少有的。这同样符合人们的行为模式调整规律,因为这都是与人类心理学特征相适应的,即人们对变革有着防御性心理,不得不变时,尽量微变。

  需要提及的是,尽管农民行为模式的调适主要是依靠自觉、自动,但是外部监督促动也是很有价值的。我们从外在入手去培训农民对政策的敏感性,这就意味着我们不得不将这种外在的督促作为重要抓手之一。这可以通过村委会、农民合作社、小群体会议等途径定期观察和检验农民对于当前政策方针的理解、判断,以及在实际面临政策时的应对态度。

  当然,调适了的行为模式并非是固定不变的,应当依据政策环境的变化而有所变化,这是政策敏感性的重要外在表现。如果政策环境发生了变化,人们还是依据过去的政策要求行事,这显然是不妥当的、滞后和迟钝的。所以,需要政策环境和行为模式的互动。比如,第一时间发布和宣传国家相关涉农公共政策、定期举办培训班解答农民在新政策下经济生活中遭遇的困惑等,这些都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农民对于政策的行为模式的选择、促成相关政策环境下农民的行为模式与政策环境之间的良性互动。

  [1][美]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12.

  本文系江苏省2008年哲学社会科学重点课题“新农村建设与苏北乡村治理对策研究”[08ZZA001]阶段性成果。

  (刘东杰系江苏省淮安市行政学院讲师、《新淮论坛》编辑部编辑,张长立系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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