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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加快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

土地流转 2019-06-15 17:5562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据新华社消息,5月5日晚,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为全面推动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文件提出5大类共29项指导意见。

  关于宅基地制度改革,文件首先强调了“稳慎”二字。在稳慎的前提下,加快完成房地一体的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

  此外,要“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探索对增量宅基地实行集约有奖、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

  事实上,盘活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旅游也好,存量宅基地有偿退出也好,近几年在很多地区都已经有不错的试点经验。以宅基地有偿退出为例:宁夏平罗县探索的是“以地养老”模式,农村老人如果自愿退出宅基地,可以获得一笔不菲的一次性补偿金,并换取养老服务;江西余江、安徽金寨的做法,则是给予自愿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每平米600到800元的购房补贴。

  此次意见的出台,表明国家对于这些试点工作还是非常满意的,在继续探索出可复制模式之后,就很有可能会全国推广。

  此次国务院文件明确提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件大事,这意味着村集体今后能自己支配土地的开发权,以前村集体拿不到的土地增值收益,现在全都归村集体了。

  文件还提出:“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这将极大提高农村闲置土地的利用效率,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今后将与国有土地同价同权,有助于城市资本回流农村,快速拉近城乡差距。

  相比于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我国的承包地改革其实是走在最前面的。国家正式允许承包地流转到现在已有十年,全国承包地流转率已超过1/3。

  不过,此次的文件指出,仍要“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也就是说,土地流转的模式今后还要不断探索升级,让农民成为股东,与新型经营主体共生双赢,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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