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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土地承包未到期限重新分地是否合法?

土地流转 2019-06-27 21:3588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二轮土地承包未到期,重新分地肯定是不合法的。我国二轮土地承包,基本是1998年至2028年,现在国家提出本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承包期30年,也就是说,一直到2058年,才允许重新分地。这是法律法规和政策已经明确规定了的。

  关于承包期内不能重新分地,这一点已经写入《农村土地承包法》。该法规定,发包法,也就是村集体,要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要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在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方面,该法明确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对于承包期内的土地调整问题,该法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所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二轮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即该轮承包期到2058年,在此时间段内,农村村集体不得重新承包土地,如果重新分地,那就违犯了农村土地承包法,当然是不合法的。

  对于有些人认为,承包时间太长,农村人口变动太大,很可能出现死人继续拥有土地,新增人口无法取得土地的情况,土地承包法也规定了一些处理办法,如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土地,发包方依法收回和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土地,都应该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

  而对于村集体依法加因土地,主要是承包法违犯合同,比如将承包地改做他用,或者对农田造成永久性损害,或者将承包地撂荒两年以上,都可以收回土地承包权,这是依法进行的处罚,不是调整土地。

  该法还规定,如果村集体在承包期内侵害了农民的承包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其中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或者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都在此列之内。所以农民朋友不必担心,国家正对农村承包地进行确权,确权后任何侵权行为都要受到法律追究。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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