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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开发运营模式同样值得

土地流转 2019-11-07 16:46120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除却增加供应,平抑租金价格,提升居住品质,对于外界来说,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的开发运营模式同样值得关注。

  相关人士介绍,目前有以下几种模式:一,大兴区可通过挂牌的形式,对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公开出让流转;二,大兴区以外的,国企可通过作价入股、联营模式,与集体经济组织合作开发;非国企可通过经营权租赁的模式与集体经济组织合作。

  以万科的高立庄、成寿寺项目为例,双方的合作模式是村集体负责提供土地,北京万科方面负责建设和运营,每年会付给村集体收益。这种合作方式并没有改变土地所有权,类似于北京万科租赁这块集体土地,获得地上建筑的经营权。

  但有业内人士认为,当前的合作模式中,对于非国企有较多的限制,不利于让更加灵活和有活力的民营企业参与其中。

  此外,由于当前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不可用于抵押、不可转让退出的要求,给运营企业带来融资困难以及需要承担50—70年的全部经营风险,势必会降低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退出机制待完善,保障行业能够形成进入—退出的闭环。

  一向敢于创新的万科正在做退出层面的探索。目前央行正式对外寻找首批公募股权REITs项目,此政策正好可以为集体租赁住房项目保障正常退出。

  万科相关人士介绍,万科大兴瀛海租赁住房项目,作为全国集体建设用地公开上市流转的试点项目,规划建设约15.6万㎡租赁住房,属于央行重点支持范围,目前已提交完整申请材料,等待政策明确后的审批意见。

  分析人士表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长租公寓,是完善长租公寓用地供给的有益探索,也是“房住不炒”的重要实践。但消防验收、税费厘定、退出机制等相关规定还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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