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17亿补偿款!海淀这三个地方的征地公告来啦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网发布4项土地征收的公告,涉及金额将近17亿!
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辛店居住组团B、C、D区(不含B08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5.6400公顷)
建设项目: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辛店居住组团B、C、D区(不含B08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征收海淀区西北旺镇小辛店村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土地15.6400公顷(234.60亩):
征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301.88万元/亩,总计人民币70822万元;其中采取货币补偿的部分,土地补偿标准为100万元/亩,共计人民币23460万元;
采取非货币补偿的形式为在B-04地块内回购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商业用房,回购面积超出部分最高不超过1万平方米的3%,价格按1万元/平方米购买,折合总价值为人民币47362万元,合人民币约201.88万元/亩。
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辛店居住组团B、C、D区(不含B08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8.6884公顷)
建设项目: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辛店居住组团B、C、D区(不含B08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征收海淀区西北旺镇小牛坊村村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土地8.6884公顷(130.33亩):
本次征地补偿费共计为人民币13033万元,全部为货币补偿。土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100万元/亩,共计人民币13033万元。
11月中旬,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辛店居住组团B、C、D区(不含B08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经研究,同意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海淀区分中心实施海淀北部地区整体开发西北旺辛店居住组团B、C、D区(不含B08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243284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134937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40495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40702平方米、代征河道用地27150。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28246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教育科研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设施、公建混合设施。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新)一级开发项目组团 (J地块)项目(46.9176公顷)
征收土地位置:东至西北放射线快速路,南至北清路,西至辛店东路,北至永丰北环路
征收海淀区西北旺镇小牛坊村村经济合作社农村集体土地46.9176公顷(703.76亩):
本次征地补偿费共计为人民币49263.48万元,全部为货币补偿。土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70万元/亩,共计人民币49263.48万元。
10月底,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海淀区永丰产业基地(新)一级开发项目组团(J地块)项目核准的批复。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1306385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291151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59075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135997平方米,同步实施整理用地820162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614374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公建混合设施、教育科研设施、公交场站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工作内容: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经营性用地达到入市交易条件后入市交易。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433134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筹措解决。
海淀区四季青镇中坞重点村资金平衡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12.0035公顷)
征收海淀区四季青镇合作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12.0035公顷(180.05亩):
本次征地补偿费共计为人民币81022.5万元,全部为货币补偿。土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450万元/亩,共计人民币81022.5万元。
今年9月,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海淀区四季青镇中坞重点村资金平衡用地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议书(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962960平方米,其中储备整理城市建设用地120035平方米,同步实施整理用地842925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工作内容:进行征地、拆迁工作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用地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后组织供应。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 871453 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海淀区分中心筹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