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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依倒逼物业管理升级

政策法规 2019-06-20 19:57105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合法吗?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归谁?这些让小区业主闹心的事,未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3月28日,《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揆诸报端,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纠纷不胜枚举,车位“只售不租”、物业独占小区广告收益、“请神容易送神难”……相比起这些利益纷争,还有一种情况更令业主难以接受——小区发生失窃案件后,某些物业公司对此无动于衷,他们的理由很简单,物业费不是治安费,小区发生失窃案件与己无关。业主掏钱聘请物业管理公司,为的就是能够享有更好的居住环境,如果物业公司只收取管理费用而无视自己的服务义务和管理职责,那业主还请这样的物业公司做什么呢?

  虽然名为业主,但面对物业公司的时候,业主群体似乎天然处于劣势。这一方面是因为,不少物业公司隶属于开发商,小区刚建好就“不请自来”;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业主是一个松散的群体,很容易被物业公司“各个击破”。要想使业主摆脱维权困境,有法可依无疑是重要的一环。建立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以业主委员会为代表的业主自治机构,是业主维护自身利益和话语权的主要途径。培育业主自治机构,不仅需要业主提高“我的地盘我做主”的自治意识与能力,更为关键的是,相关职能部门应简便流程、降低门槛,为业主自治创造生存土壤和发展空间。

  值得一提的是,业主与物业的矛盾冲突中,有些因物业蛮横无理所起,还有一些则因物业有心无力所致,而这也正是大包大揽式物业共同面对的困境。缓解这样的矛盾,不妨尝试细分物业管理市场以提供更为优质专业的服务。在国内的某些城市,小区的保安、设施维护、绿化和卫生等领域都分别委托相关的专业公司管理,如此不仅使收费更加公开透明,业主也可以自由做出选择,而物业管理也只是负责沟通业主以及协调专业公司的工作。这样的优势显而易见——既可以避免物业公司什么都想管却又什么都管不好的矛盾,也可以避免因各种无法落实的承诺所导致的物业纠纷。

  对于物业公司来说,更加明晰的法律责任以及更加有力的业主自治都是倒逼规范经营的外力,只有对内实施更加科学的精细化管理,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信任、站稳脚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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