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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政策和办法是什么

政策法规 2019-07-25 16:02193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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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已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吸引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从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一步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从土改后我国农村阶级关系的新变化出发,制定了合作化运动中依靠贫农、下中农,团结新老上中农,限制并逐步消灭富农的方针。土改后,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村出现了中农化的趋势,不少贫农在经济上上升为中农,中农一时成为农民的多数。

  同志正确分析了我国农村阶级关系的这种新变化,将“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的口号按照新的情况加以具体化。

  把中农分为上中农和下中农,下中农又分为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和老巾农中间的下中农,指出贫农、新下中农和老下中农,“这几部分人的经济地位是比较接近的。他们的生活或者还是困难的,或者还不富裕。

  因此,他们有一种组织合作社的积极性。贫农和下中农加在一起,大约占农村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到七十,依靠贫农、下中农,就从根本上解决了农业合作化过程中党在农村依靠农民的大多数和建立农村无产阶级优势的问题。至于新中农中间的上中农和老中农中间的上中农,

  即一切经济地位较为富裕的农民,在互相合作问题上,他们是动摇的,有些人力求走资本主义道路,成为我们争取、团结的对象。对于富农我们采取由限制到逐步消灭的政策,在合作化初期不容许富农入社,

  只是在合作化运动取得初步胜利之后才分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办法,接受富农分子入社,这样,既可减少他们对农业合作化的反抗和破坏,又有利于在劳动中把他们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沿着这条适合中国特点的道路,我们基本上完成了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取得了巨大成就。

  农业合作化是在中国领导下,通过各种互助合作的形式,把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个体农业经济,改造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农业合作经济的过程。这一社会变革过程,亦称农业集体化。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从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一步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从1951年12月开始,党中央颁发了一系列的决议,规定了我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后基本完成,全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96.3%。

  通过合作化道路,把农民个体经济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理论和实践。1953年春,中国土地改革基本完成,获得土地的农民有着极大的生产积极性,但分散、脆弱的农业个体经济既不能满足工业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又有两极分化的危险。

  1953年,先后发布了《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 》和《中共中央关于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决议》,中国农村开始了互助合作运动引导他们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走集体化和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道路。到1956年底,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政策: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已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吸引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办法: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从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一步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是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第三个阶段,也是农业合作化运动迅猛发展时期。1955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召开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

  在会议上作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对党的农业合作化的理论和政策作了系统阐述,并对合作化的速度提出新的要求。报告还严厉批评了邓子恢等人的“右倾”。

  10月4日至11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要求到1958年春在全国大多数地方基本上普及初级农业生产合作,实现半社会主义合作化。会后,农业合作化运动急速发展,仅3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在全国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到1956年底,参加初级社的农户占总农户的96.3%,参加高级社的达总到农户总数的87.8%,基本上实现了完全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了由农民个体所有制到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转变。

  政策: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已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吸引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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