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办法出炉
换届选举 2019-04-28 17:58157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记者从中国人大网获悉,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4月2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通过了《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根据《决定》,台湾省暂时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3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台湾省籍同胞组成的协商选举会议选举产生。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
《决定》明确协商选举会议人数为122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家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台湾省籍同胞中协商选定。参加协商选举会议人员的选定工作于2017年12月底以前完成,协商选举会议定于2018年1月在北京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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