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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流程doc

换届选举 2019-08-10 22:44143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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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唐县第十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流程 一、准备工作 (一)建立选举工作机构 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乡镇(街道)都要成立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1、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及其职能 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由乡镇(街道)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受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领导。 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和《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有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 (2)组织开展村委会情况调查; (3)制定选举工作计划; (4)制定本乡镇(街道)选举工作方案; (5)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6)印制选票、选民证、选民花名册、委托投票证等有关材料; (7)确定选举日期; (8)依法指导、监督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的选举、推选和建立工作; (9)组织检查验收,总结交流选举工作经验; (10)承办选举工作中其他事项。 2、村民选举委员会及其职能 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根据我县实际和各乡镇(街道)以往做法,全县多数村宜采取召开由本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会议的形式,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先由自然村推选产生3-5人的选举工作小组,然后从中推选1-2人,组成5-9人单数的行政村(农村社区)选举委员会,职数由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情况确定,并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并设立秘密写票处,不设委托票和流动票箱。 主要程序: 清点户代表人数; 对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职数进行表决; 推选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 分发选票; 写票(可到秘密写票处写票); 整理选票; 宣布会议是否有效(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有效,否则无效); 公开唱票、计票; 宣布推选结果(按简单多数原则); 村民选举委员会或选举小组成员在预选过程中成为村委会候选人的,要退出选举委员会,缺额由得票高者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工作小组)成员推选一人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工作小组)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工作小组)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1)向村民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县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以及其他有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 (2)制定本村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3)确定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4)负责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和选举日地点; (5)召开并主持选举大会,确认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名单,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备案;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县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案》以及有关法律,解答选民提出的有关选举方面的问题; (7)总结选举工作,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8)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村民选举委员会组成后,必须向全体村民发布公告。选举工作机构是非常设机构,每届村民委员会换届举行工作结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即行撤销。 附: ××村村民委员会公告(第一号) 经村民会议(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第×届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主持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第×届村民选举委员会名单公布如下: 负责人:××× 成 员:××× ××× ××× ××选区选举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主持本选区换届选举工作。 负责人:×× 成员:××× ××× ××× ××村村民委员会 ×年×月×日 (二)工作部署及培训选举工作骨干 1、工作部署 召开乡镇(街道)选举工作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包括乡镇党委、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村支部、村委会的负责人,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成员、选举办公室工作人员,民政办公室主任或助理员。会议内容可参照县级会议设定。 2、培训选举工作骨干 (1)培训对象与组织领导 培训对象主要包括乡镇(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和选举办公室工作人员,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的选举工作人员。 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培训乡镇(街道)选举办公室工作人员、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和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人。 (2)培训内容与培训方式 学习上级有关选举工作文件、决定; 介绍有关选民登记、印制选民证和选票、写选票、监票、唱票、计票、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等工作的具体操作方法及应注意的问题; 进行模拟选举,观看录像等; 学习写选举工作总结及选举档案管理的有关知识; 对村选举工作人员可以采用以会代训的方式。 (三)宣传动员 1、宣传内容 有关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县乡制定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办法》,以及其他有关选举文件、规定、规程等。 2、宣传形式 (1)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发动 新闻媒体主要指广播、电视等现代化的宣传工具。 (2)利用村有线广播、黑板报、村务公开栏、标语、宣传车等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在街头巷尾、集市等人群集中的地方大张旗鼓地搞宣传、造声势,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召开各种会议,如动员会、座谈会、报告会、专题讲座等进行宣传发动。 二、选民登记 (一)选民登记 登记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年满18周岁。计算选民年龄以本村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本为准。 享有政治权利,判断标准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文书为准。 具有独立表达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 户籍在本村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户籍、居住地均不在本村,县以上机关选派到村工作,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过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一地登记参加选举的,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委会选举。 选民名单应在选举日的20日前张榜公布。 附:××村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公告(第二号) 经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村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选举日为×月×日,选民登记工作定于×月×日开始,×月×日张榜公布选民名单。经登记确认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即可参加投票选举。望村民互相转告。 ××村村民选举委员会 ×年×月×日 (二)选民资格的确认 1、公布选民名单 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应在投票选举日20日前,按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在村中醒目位置张榜公布。张榜选民名单时,如有重姓重名的,应以加注的形式予以区分,保证选民能够正确识别。 附:××村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公告(第三号) 现将经过登记确认的××选区选民名单公布如下,如有错漏,请于×月×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或选举工作小组提出,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第×村民小组: ××× ××× ××× 第×村民小组: ××× ××× ××× ××村村民选举委员会(章) ×年×月×日 选民名单公布后,村民对公布的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及时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的意见,应在三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作出解释或者纠正。选民名单和选民数及正式选举日期,以村民选举委员会调整后的为准。 附:××村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民登记花名册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日 户籍所在地 所在村民小组 身份证号码 备注 2、颁发选民证 附:选民证 ××村第×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选民证 姓名 性别 年龄: 投票时间: 投票地点: 注意事项:1、凭证领取选票 2、只准本人使用 3、未经盖章无效 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村民选举委员会(章) 三、候选人的产生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素质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候选人应当是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高、群众威信高、发展能力强、服务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三高三强”型人才。 (二)候选人的产生方法及步骤 (1)准备工作。在组织选民直接提名产生候选人之前,应首先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讨论《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为推选候选人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是确定候选人的人数。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三至七人组成。按照上级关于依据人口数量设置村“两委”干部职数的要求,2000人以下的村一般不超过4职; 2000人-3000人的一般不超过5职;3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不超过6职;农村社区职数可适当增加,保证每个自然村选举1名行政村委员,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二至三人,候选人中至少有一名妇女。 三是确定并公布预选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要明确到年月日时;预选地点即设立投票站的地点,最好选择村民经常集会或便于选民集中的地方。 四是布置预选场地。 (2)组织投票。即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选民在投票站进行无记名投票。在投票过程中需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要经村民小组或选民公开推选出选民信得过的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并明确他们的职责。 当选人姓名 当选职务 得票数 是否候选人 性别 年龄 文化程度 是否党员 备注 唱票人: (签字) 计票人: (签字) 监票人 (签字) 村民选举委员会 (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五、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要在公布选举结果的十日内做好与上一届村委会的移交工作,并组织选民推选或者选举产生下属委员会成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 1、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结束后,上届村民委员会应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务帐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他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移交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主持。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乡级党委和政府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乡级人民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反映,受理单位应及时依法处理。 2、选举产生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选举产生,产生后要由村民委员会发布公告。 3、建立下属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下设经济管理、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计划生育等委员会,其成员由村民委员会提名,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后发布公告。 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新一届村委会要结合本村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本届村委会任期目标和发展规划,依法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完善《村民自治章程》等规章制度。 (四)自查、总结阶段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结束后,要进行自查总结,并接受县和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验收,验收的主要标准为: 1、整个选举程序规范、合法。 2、村委会下属的各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机构健全,责任明确。 3、制定了本届村委会任期目标和本村经济发展规划。 4、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在验收的基础上,写出村换届选举工作总结报告,并上报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六、监督管理 无效选举的认定机构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 关于另行选举、罢免和补选、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详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手册》。选举工作中遇到疑难情况不能决定时,应逐级向上级有关部门请示。 此工作指导仅供参考。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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