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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这样规定!

政务公开 2019-10-26 21:5479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近日,国务院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关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公布和实施,实际上释放了一个信号,就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杜绝“拍脑门子决定”、杜绝“一言堂”、杜绝“这块地盘上我说的话就是法律”这种官僚主义做派。

  《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一起来看看~

  所谓重大行政决策,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职权,对关系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社会涉及面广、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四是明确了决策(机关、领导和个人)、咨询(机构、专家和个人)的责任。继《政府投资条例》后再次强调了投资决策咨询的意义和责任。

  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科学技术和方法,尊重客观规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要求。

  严格遵守法定权限,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保证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

  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监督。审计机关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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