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村民自治信息网,百度一下!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

政务公开 2019-10-26 21:55116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声明:百科词条人人可编辑,词条创建和修改均免费,绝不存在官方及代理商付费代编,请勿上当受骗。详情

  2007年9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鲁政办发〔2007〕72号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该《意见》分进一步提高对督查落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查落实工作的主要内容、督查落实工作的程序、督查落实工作的基本要求、加强督查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5部分。

  2007年9月1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落实工作,确保政务工作统一、有序、高效运行,全面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政务督查落实工作是建设高效政府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关键环节,是促进各级政府机关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的有效形式。近几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履行职责,干事创业,狠抓落实,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但也应该看到,有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还存在着布置任务多、督促落实少,研究决策多、解决问题少,政令不畅、效率不高的问题。特别是督查落实工作体制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责任不明确,导致一些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阻碍了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降低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影响了高效有为政府的建设进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督查落实工作的重要性,紧紧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完善体制,理顺关系,明确责任,突出重点,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开创督查落实工作新局面,更好地为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二)省政府全体(扩大)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办公会议、重要的综合性会议、专题性会议需要落实的事项;

  (四)同级党委、政府,办公厅(室)重要文件、电报、通知中需要办理落实的事项;

  (八)中央、省主流新闻媒体反映我省工作情况,经领导批示需要办理落实的事项;

  政府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对政务督查落实工作负总责;分管督查的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事宜;其他领导负责分管工作中需办理事项的落实。职能处(室)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办理事项的具体组织、协调和落实工作。凡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办理的事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认真负责地落实,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一)立项通知。实行督查立项制度,凡需重点督查办理落实的事项,都应由督查机构立项建档,通知有关地方、部门和单位限期办理;需全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共同办理落实的长期性、全局性事项,应定期督查进展情况。对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办理落实的事项,应明确主办单位、协办单位,避免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二)跟踪催办。督查通知下发后,办公厅(室)负责督查办理落实的处(室、科)要及时催办,定期调度,跟踪落实的进展情况。

  (三)督查调研。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事项,督查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深入现场进行督查调研。对涉及多个单位、多位领导同志批示的同一事项,督查机构要主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协同督查,促进事项的办理落实。

  (四)汇总报告。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办理落实的情况报告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后报送督查机构。对省领导同志批示事项的办理情况报告,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办理领导同志批示事项工作规则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62号)的规定和要求办理。督查机构或督办单位收到办理情况报告后,应及时呈送有关领导同志阅示。综合性事项应加工整理后再呈送。对格式不规范、意见不明确、事实不清楚、结论不准确的,应退回重办重报。

  (一)提高办理落实效率。各级督查机构对需要督查办理落实的事项,要在第一时间拟定工作方案,立项督办;对紧急事项,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即接即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接到督办通知后,要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及时向督查机构报告,说明原因及下步打算,经同意后,按照新的要求办理落实。要按照“敢督、敢查、敢办”的要求,主动抓好各项办理事项的督查落实,做到领导同志批示到哪一级,督查落实就到哪一级。

  (二)保证办理落实质量。督办事项要坚持“好字当头”,确保办理落实的质量。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承办的落实事项,要做到事实清楚,结论准确,措施有力;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落实办理的事项,主办单位汇总时,要反映实情,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观点鲜明;凡要求反馈落实情况的事项,各承办单位都要有办理结果报告。督查报告要一事一报,一般性的督查报告原则上不超过1000字,重要的综合性督查报告不超过2000字。

  (三)转变办理落实方式。督查落实工作要把“促进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上不断探索创新有效形式,切实改变“电话来、电话去,文件来、文件去”的做法,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材料。对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要善于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供领导决策参考。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政策观念,妥善办理有关事项。对情况复杂的事项,要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做到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对隐瞒不报、失实谎报、失职渎职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完善办理落实制度。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立项督查、情况反馈、交流沟通、检查通报、考核奖惩等规章制度,努力形成行为规范化、岗位责任化、运转程序化的办理落实工作机制。要建立督查事项评价和办复率统计制度,省政府办公厅要以《政务督查》为载体,及时通报各类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督查落实工作政策性、综合性、时效性强,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上抓,逐步形成督查主管机构负责、职能处(室、科)配合的“大督查、大落实”格局。实行办件落实责任制,督查机构经办人即为督查落实责任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办理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办理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加强政府督查机构建设,强化督查协调职能,充分发挥综合督查作用。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明确承担督查事项的办理机构,做到“事要有人管、事要有人办”。要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切实提高督查队伍整体素质,加强作风建设。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处要加强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联系,做到上下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领导同志批示和各类督查事项落到实处,努力把全省督查落实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村民自治信息网 Copyright @ 2011-2019 中国村民自治信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备案号:

站长统计代码放在此处

联系QQ: 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