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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我市全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

政务公开 2019-11-30 20:1058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据了解,此次清理工作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分级组织实施、部门共同参与”的原则,采取部门自查和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在市、县(区)同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清理的对象是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其他机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执法机关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清理执法资格期间,主要是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机关的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和执法职权类型等基本情况,重点核查行使的行政执法权是否具有法定依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现行有效;委托执法的,是否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依据,委托手续是否完备,委托权限是否清晰;行使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授权依据是否充分。同时,按照“谁发证、谁清理、谁统计”的原则,全面清理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已经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核查是否正式在编、在执法岗位,凡不符合该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交回原证件制发部门;领取国务院部委或者省直部门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核查发证机关、人员数量、证件编号及证件制发依据,统一由该部门或省直相关部门负责集中清理统计,市、县(区)相关部门在向省级部门报送的同时,将清理统计结果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凡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应当申领市政府统一印制的行政执法证;拟申领市政府行政执法证的,审查是否为正式在编、在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

  下一步, 西宁市司法局将结合全市机构改革情况,持续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审核、确认、公布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标准化建设,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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