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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闲置宅基地可转变为建设用地入市!

土地流转 2019-05-17 18:16101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农村土地入市也不是什么大新闻,毕竟在去年的时候便有政策出台,但是仔细阅读前期试点政策便可以发现一个致命伤:允许入市的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范围太窄了。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存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土地”。

  只有4200万亩,占全国集体建设用地总量的13.3%。虽然看起来比例不低,但是这部分建设用地却分布不均,主要分布在两个地方,一部分在沿海地区,其中以广东、江苏、浙江最甚;另一部分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

  因此,在之前的政策下,大多数农民享受不到土地入市的好处,并且在学术界也有争论,争论的核心就是:这个范围太窄了,需要扩围。

  其中关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的一条,就响应了社会的呼声,对农村经营性建设用地进行了重新定义。

  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推动城中村、城边村、村级工业园等可连片开发区域土地依法合规整治入市;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权益。

  在原来的政策中,只允许就地入市,当地的经营性建设用地指标只能卖给当地用,允许异地入市给农民带来的好处是:价高者得,可以卖出高价。

  这也是关于农村土地改革最大的亮点,原来的经营性建设用地范围过窄,只能小部分人受益,现在把闲置的宅基地、公益性建设用地包括进来,基本上就把全国70万村庄都包括进来了,人人都有机会成为农村土地改革的潜在受益者。

  农村土地入市的范围扩大了,每个村民都有机会成为农村土地改革的受益者,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最终成为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最终受益者。

  一方面,城市对建设用地的需求总量是有限的,农村有5.5亿亩的建设用地,但城市里肯定需要不了这么多;另一方面各地政府落实政策有先后,在需求有限的情况下,哪些村集体能先能给市场供应建设土地,就有先发优势,动的早了还能卖个好价钱,动的晚了可能就继续旁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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