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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思考

换届选举 2019-06-30 20:58171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6月,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有的地方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不规范不负责”,这对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敲响了警钟,也对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指明了方向。月,中共湖南省委下发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这是省委下定决心加强党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领导,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举措。

  根据省委的决策部署,2016年3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按照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原则,在2016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安排本行政区域内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这是三法新修订后的第一次选举,是在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进行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法律性、政策性强,面广量大,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成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一次考验与契机。目前我州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启动,为指导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州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开展了全州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基层调研活动,对我州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了调查研究和思考。

  (一)换届选举工作进度普遍滞后。《中共湖南省委转发中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发[2016]8号)规定我省县乡两级人大选举工作在2016年7月1日至10月30日期间完成。目前湘西州8县市换届选举工作进度基本都还停留在制定选举工作方案草案、准备培训选举工作人员、预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等准备工作阶段,没有进入实质性的成立机构、明确职责、确定名额、选区划分、选民登记等工作环节。参照以往换届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并结合省人大常委会指导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的要求,我州各县市换届选举工作进度普遍滞后。

  原因:一是对这次换届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识不到位。部分县市人大的同志认为强化党的领导,按文件精神就应该是由党委相关部门牵头,因此对换届工作存在消极等待和被动观望的思想,不主动作为,和党委组织部门的联系沟通不充分,导致工作迟迟不能推进。二是这次县乡党委、人大同步进行换届选举,各地方党委组织部门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县市党委换届和领导班子人选考察上,加之对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不熟悉,所以对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关注不够,推动不够。三是人事安排还未明确,各县市人大担心因人事变化导致选举委员会、工作方案等进行后期调整,增加工作量。

  (二)理解把握工作职责范围欠准。对于这次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变化,尤其是职责范围的调整,各县市人大存在认识不足、把握不准的问题,如对选举前的方案制定、选举委的组建、候选人推荐等,不确定由谁牵头,谁来负责。

  原因:一是没有及时掌握和吃透新精神、新变化。以候选人推荐为例:有些县市认为这次换届中候选人的推荐由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大不用参与推荐、考察、审查工作。的确,《中共湖南省委转发中共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湘发[2016]8号)对规范提名推荐程序提出 “党委组织部门会同有关方面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建议人选”,但同时也明确“县乡人大配合做好提名工作,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也就是说县乡人大要积极主动的配合做好提名工作,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二是存在畏难怕事心理。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案等教训,本应当让人引以为戒、正风肃纪,却也让有些人产生了今年换届工作难做、上面管的严压力大、尽量少做少错的心理,于是对换届工作工作中出现的新变化关注度不高,该做的工作不敢做,该担的责任不敢担,不主动作为。

  (三)乡镇区划调整衍生矛盾较多。我州8县市原辖158个乡镇、7个街道,此次乡镇区划调整后,设75个镇30个乡共105个乡镇,8个街道。乡镇街道数比改革前减少52个,减幅达31.5%,超额完成省定任务数。但是通过调研了解,发现带来了部分后续衍生的矛盾和问题,包括:乡镇人大相关人员变化大,新任的人大主席不熟悉相关法律和政策,不熟悉选举组织工作业务,更没有从事换届选举工作经验;在区划调整过程中大部分乡镇只保留了人大主席,不配或取消了专职副主席,工作力量明显不足;个别县提出数个乡镇合而为一后,相对出现代表名额“减少”的情形,容易成为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隐藏矛盾点。

  原因:一是乡镇区划调整伴随着人事调整,人大主席的提名推荐由党委组织部门掌握,人选的推荐更多的从全盘工作考虑,自然会出现新任的人大主席未从事过人大工作,没有换届工作经验的情况。二是根据乡镇机构改革和乡镇领导班子换届的精神,乡镇领导职数实行总量控制(一般为9至11名),领导职数核定标准由省里统一规定,各地无权在标准外另行增加领导职数或配备领导干部。我州各乡镇受领导职数总量限制,无法在乡镇领导职数总量外另行核定人大专职副主席职数。三是按照《湖南省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细则》第十条的规定:“乡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数个乡镇合而为一时,新乡镇总人口数与合并前各乡镇人口总数并无变化,但是每消失一个乡镇就会相应的减少四十名代表名额的基数,因而导致乡镇合并后人口没变化,代表名额却减少了。

  (四)学习法律掌握政策不够全面。在调研中发现,部分同志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修正部分还没有进行系统深入学习,对部分法律的学习还停留在以前的基础上,导致工作被动,无法适应换届工作要求。另外,还发现有些县市人大对政策文件学习不够,甚至县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和具体从事选举工作的同志对相关政策文件精神都掌握不全。

  原因:一是2015年8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进行了第六次修正,部分同志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学习不及时、不深入,导致把握不准、理解不深。二是从去年以来,中央、省委就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县乡人大工作等先后下发了8个重要文件,但是有的文件因为涉密只发至县团级或县市委,导致县市人大常委会无法及时组织学习,出现县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和具体从事选举工作的同志对文件内容与精神掌握不全的现象。

  (五)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行为的防范意识不强。一是对敌对势力干扰破坏认识不足,虽然中央、省委一再强调要“站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高度,警惕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干扰破坏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但是部分同志认为这些都是经济发达、政治敏感地区的事儿,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边,没有认真做好工作预案与应对准备。二是对预防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措施不力。有人认为这主要是纪检监察、组织、政法等部门的责任,没有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监督职责。

  原因:一是政治敏感度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当今国际局势复杂,境内外敌对势力恶化中国发展环境的图谋与动作越来越明显。许多人忽视了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也是可能遭受境内外敌对势力恶意破坏、肆意抹黑我国民主进程的关键制度。二是自我要求不严,错误的理解“自己不能监督自己”。事实上,县级人大常委会有责任领导和监督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预防违法行为和不正之风,确保选举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主持选举的机构要认真受理投诉举报,联合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及时依纪依法调查处理,坚决对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

  (一)坚持党的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周密部署换届选举工作,为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1、县乡党委分别成立由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选举工作中相关重要会议,党委主要领导应当亲自召集,重大问题应当亲自协调。2、各级党委应当充分调动与选举工作有关的各部门的力量,形成合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3、相关文件内容和精神应当和同级人大常委会多沟通交流。4、应当强化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本行政区域内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中的作用。

  (二)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法律,严格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有关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1、地方党委要依法行使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权,严格把握人选标准,继续优化代表结构。例如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员,按规定仍在影响期内的,坚决不得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对具有多重身份的代表候选人,应当按工作性质主次和代表性认定身份,不能打擦边球,不能造成企业负责人挤占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名额的现象。2、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要在同级党委和县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对相关法律和政策进行集中深入的再学习再领会,依法做好选区划分、选民登记、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组织代表候选人同选民见面、组织投票、计票监票、确定选举结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等各个环节的工作。选举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要及时向县市党委请示报告。

  (三)以换届为契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县级人大常委会对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负组织责任,要依法加强对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领导,通过法定程序落实党委人事安排。以换届为契机,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1.在换届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适当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名额,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逐步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建议可以通过采取增加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要负责人进县级人大常委会等方式,逐步提高专职组成人员比例。2、提名一定数量的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连选,有条件的可以适当增加人数。3、落实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专职配备,乡镇人大主席和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专职配备并提名为县级人大代表人选。4、为不断适应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新要求,乡镇人大应配备1至2名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工作;乡镇应配备1名本级人大代表作为专职工作人员,处理乡镇人大日常事务。5、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业务培训。培训不仅是面向组织换届选举的人大干部和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也可以将领导和参与换届工作的相关纪检监察、组织、公安、司法、宣传等部门的同志请来一起学习。

  (四)发挥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的优势和作用。建立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联合多部门一起沟通情况、研究问题、提出建议及时请示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

  (五)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牢牢地把握舆论主导权,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强对热点问题的引导和对新兴媒体的疏导,即使统一对外发布有关县乡人大选举的权威消息。

  (六)合理制定各项预案,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要预防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换届选举期间的社会稳定和安全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警惕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1、针对可能出现的境内外敌对势力的干扰破坏,要周密制定工作预案,加强信息收集和分析研判,按照分类处理、多措并举的原则,主动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应对。2、纪检监察机关会同组织部门从严从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格落实换届纪律规定。建立问责机制,开通投诉举报渠道,坚决制止以贿赂、暴力等非法手段干扰、破坏选举的违法行为。要防止发生利用势力、家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干预、操纵选举的现象。3、主持选举的机构工作人员要深入到选区和选民中间了解情况,对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时研究,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相关部门报告,提出处理办法,力求把选举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4、建立应急预案,与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沟通联系,加强协调配合,对在选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及时妥善处理,依法依规从快从严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排除各种干扰,确保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责任编辑:那萨)

  主办: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湘西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地址:湖南省吉首市团结西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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