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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2019-07-24 21:0285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申办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1.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4.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5.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6.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按照前款第1至5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办理;按照第6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市政府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其配偶、获得特殊奖项或表彰人员、投资纳税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驻深单位人员、随军家属等引进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注册账号,登录人才引进系统;用人单位需注册账号并完成人才引进单位立户。

  2. 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给呈报单位(指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下同);也可以由呈报单位经办人在人才引进系统为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

  3. 呈报单位经办人校核信息无误,提交系统测评,通过后打印表格交申请人准备材料。

  4. 申请人备齐书面材料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经办人核实无误后提交业务权属部门。

  5. 受理。人力资源部门按要求在系统受理,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

  8.办结。审批不通过的,向申请人告知不通过理由;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

  9.文件送达。申请人根据业务查询结果,审批通过的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呈报单位经办人可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取审批文件。

  1.申请人或呈报单位(指用人单位或代理机构,下同)经办人到窗口提出申请。

  2. 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注册账号,登录人才引进系统;用人单位需注册账号并完成人才引进单位立户。

  3. 申请人在人才引进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给呈报单位;也可以由呈报单位经办人在人才引进系统为申请人填写相关信息。

  4. 呈报单位经办人校核信息无误,提交系统测评,通过后打印表格交申请人准备材料。

  5. 申请人备齐书面材料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经办人核实无误后提交综合服务窗口。

  6受理。综合服务窗口按要求在系统受理,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

  9.办结。审批不通过的,向申请人告知不通过理由;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

  10.文件送达。申请人根据业务查询结果,审批通过的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呈报单位经办人可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取审批文件。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请选择180天以上(含180天),交复印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上网核实后签名并注明日期)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收复印件)

  1.以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申办招工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以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申办招工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2.学历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人员;3.需通过学籍档案核实学历等信息的其他人员。

  (市外发放的证书需验原件,收复印件;由我市发放的证书无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市外发证的,验原件,收复印件;本市发证的,收复印件);根据情况还须提供如下材料:(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2)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已取得市、区人力资源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的,可申报。如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的,材料要求详见《以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申办人才引进材料指引》

  许可咨询岗位职责和权限:实施机关工作人员有义务准确答复或指引申请人的疑问。。咨询工作程序:收到咨询要求,按照我市人才引进有关政策文件,针对咨询提出的问题作出答复或指引。咨询窗口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2楼39号窗口。咨询电话号码。咨询网址: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8033-1号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窗口。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位置指引:公交路线、M361、M386、M230、M277、M307到世贸百货站。

  (二)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除外]。

  (一)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二)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以上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六)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七)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按照前款第(一)至(六)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准办理;按照第(七)项条件申请办理人才引进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在市发展改革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指标范围内审批办理。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市外人才,可通过单位申办的方式,由用人单位申请办理人才引进,或由用人单位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人才引进;也可以通过个人申办的方式,以个人身份委托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人才引进。

  通过单位申办方式办理人才引进的,用人单位应先在申办前办理人才引进立户登记。在本市依法成立且正常运作的各类法人机构或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其他组织均可申办立户登记。

  国家、省驻深单位或企业、市国资部门直管企业申请人才引进业务的,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本市直通车服务企业可自主选择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或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但须与其办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引进业务的受理部门保持一致,且不得在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同时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其他用人单位在所在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引进市外人才,包括从市外调入干部和招调工人,以及引进留学回国人员,但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除外。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本市人才引进工作的政策制定、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并与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

  委托市属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代理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委托区人才引进代理机构代理人才引进业务的,由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材料备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请选择180天以上(含180天),交复印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上网核实后签名并注明日期)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收复印件)

  材料备注:1.以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申办招工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以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申办招工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2.学历证书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人员;3.需通过学籍档案核实学历等信息的其他人员。

  材料备注:(市外发放的证书需验原件,收复印件;由我市发放的证书无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材料备注:(市外发证的,验原件,收复印件;本市发证的,收复印件);根据情况还须提供如下材料:(1)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2)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已取得市、区人力资源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的,可申报。如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的,材料要求详见《以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申办人才引进材料指引》

  材料备注:市外发证的,验原件,收复印件;本市发证的,收复印件,复印照片页和等级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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