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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报道】 聚焦重点 攻坚克难 推进“法治建

政务公开 2019-04-23 22:0070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原标题:【特别报道】 聚焦重点 攻坚克难 推进“法治建设年”活动落地生根 —来自全市“法治建设年”活动的报告

  按照省委关于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的决策部署,在建设法治佳木斯工作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法治佳木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新时代佳木斯全面振兴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动员部署大会精神,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活动开展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一是高位推进,落靠责任。省委动员部署大会后,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我市及时制定了《2018年全市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下发实施,《活动方案》对照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的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结合实际,具体细化为26项重点工作和73项具体任务。各县(市)区也结合实际制定了本地“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与此同时,调整了建设法治佳木斯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科学立法组、严格执法组、公正司法组、法治宣传教育组等四个专项组,每个专项组都由一名市级领导担任组长,明确了法治建设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党政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市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体系之中。二是形成制度,常态学法。制定了《佳木斯市委常委会会前学法方案》和年度学法计划,各县(市)区委也分别制定了会前学法方案及年度学法计划。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次会前都安排半小时学法,使会前学法成为常态。还邀请了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冯向辉做宪法修正案专题辅导。会前学法活动开展以来,组织市委会前学法30次,为提高领导干部学法、懂法、尊法、用法、守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提供了可靠保证。市委书记徐建国署名文章《营商环境也是竞争力》被《人民日报》刊登,市委常委、副市长吴海峰撰写的《学习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佳木斯法治政府建设》《学习贯彻总书记指示精神和省委全面部署切实优化营商环境》被《佳木斯论坛》《法治佳木斯》杂志刊登。三是关注民生,支持有力。市委书记徐建国同志深入全市法院系统调研,就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法治建设,促进司法公正,全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范围中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与我市实施“四大战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度契合,是市委关注民生热点问题的重大政策支持,也是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

  一是科学论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及改善民生等,把城市规划、城区二次供水、历史文化保护作为立法重点,科学制定立法计划,开展了立法项目的征集,确定了立法项目6件,审议通过了《佳木斯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并得到省大常委会批准,标志着我市首部实体性地方法律正式诞生。《绿色基地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已正式启动,对政府出台的《佳木斯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佳木斯市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等规章实施备案审查和合法性审查,《推进宪法宣传实施为我市振兴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的做法在《佳木斯论坛》刊发。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佳木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对执行工作责任各方的工作职责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有力地支持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为提高人大常委会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确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家库成员,为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专业性、公正性、民主性、实效性创造了条件。二是实施监督,切实落实考宣制度。市人大以宪法修改为契机,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联合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活动开展以来,通过加强党员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和广大农民宪法知识和宪法意识教育,充分利用公益媒体和公共文化设施等途径,发挥新媒体在普法中的宣传教育作用,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累计开展活动125多次,受教育群众达12多人(次),切实增强了全社会的宪法意识,推动了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向《宪法》宣誓的要求,组织全市对人代会选举产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进行了宣誓,对新任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考试。三是集中清理,切实规范规章文件。下发了《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市政府各直属单位58个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上报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清理结果经审核后提交市委常委会讨论后公布。对市政府报备的《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的通知》等32件规范性文件,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92件。与有关专门委员会配合对每一件规范性文件都进行了严格审查,保证了法制的规范性和统一性。根据《黑龙江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制定了我市的具体实施办法。对《佳木斯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四次修改。四是强化监督,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出台了《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集中力量对“一府一委两院”开展工作监督。开展了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和省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对我市保险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对节约能源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我市历史文化遗址遗迹保护利用情况开展了重点视察;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视察,保证了宪法法律在我市正确有效地实施。

  为落实严格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我市先后制定了《落实“法治建设年”具体工作任务实施方案》《佳木斯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关于建立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日常考核档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分解了“法治建设年”责任目标,明确了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一是落实了公开承诺。要求各相关责任部门对照《活动方案》中承接的具体任务,通过座谈、调研、实地踏查和问卷,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及建议,分别列出了问题清单、建立了台账,制定了本部门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举行了市“法治建设年”活动公开承诺新闻发布会,市卫计委、市司法局等11家重点单位主要领导分别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此外,还有45家单位也分别通过报刊、政府公众网站和官方微博及电子显示屏、公示板等形式进行了公开承诺。二是落实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市各级政府及所属部门均建立了重大决策性审查制度,40个市直部门均建立了本部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目前,全市共审查各类政府合同26件,审查会议纪要11件,办理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宜7件;市直各部门审查本单位重大决策43件。三是落实了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为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率,转发了省高院《关于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进行通报的通知》并结合实际,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督促抓好落实。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理行政案件490多件,被诉行政机关出庭率达100%,民告官案件基本实现了“告官能见官”。四是落实了“四零服务承诺”和“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全市制定下发了《2018年全市深化“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实施方案》,健全完善了一次性告知制、一门受理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等30多项规章制度,确保了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达到理念、目标、依据、内容、流程、方式、纪律、形象等“八清”服务标准。在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根据国家、省关于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调整决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行政权力250项,其中新增或承接73项、取消56项、整合2项、下放2项、上收区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权117项。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4项,其中转化2项、规范4项、取消18项,新增市级公共服务事项49项。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佳木斯市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继续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佳木斯市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精细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系列文件。在推进工作中,市政府以制定“一单两库一细则”为抓手,确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大方向。全市5000余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纳入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116416户市场主体纳入全市市场主体名录库,为全面启动随机抽查工作提供了详实的数据支撑。全市10个县(市)区政府和37个行政执法单位已100%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管机制,实现了全覆盖。五是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得到加强。在安全生产领域、公安、国土、工商、质监、卫计、工信、商务等部门联合对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三大高危行业和工贸八大行业及职业健康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安全大检查,涉检单位1286家,检查2528次,覆盖面达70%以上;在环境保护领域,由市环保、林业、国土资源、水务、农委、畜牧兽医等部门联合,在大气污染、水污染、黑土地污染等监管领域开展各项检查,涉检污染源近400个,覆盖面达100%。六是行政执法能力有提高。我市始终坚持没有经过执法培训的执法者不许上岗,没有执法资质的工作人员严禁参与执法活动的执法原则和底线。市安委会开展了全市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百万人”大培训活动。聘请了省安全生产大培训讲师团孔项国讲师对全市乡镇(街道)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乡镇长(副主任)、市级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干部,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非煤矿山规模以下企业、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重要负责人作了专题授课。

  一是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健全完善了各司其职,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进一步明确了员额办案人员职责,严格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全市法院41名干警完成了第二批入额。32名检察官入额,员额法官检察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二是持续推进司法公开力度。全市政法机关共举办公众开放日215次,庭审直播2550次,召开新闻发布会87次。25人获得了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中国庭审公开网全国法院优秀庭审评选活动”评审工作证书。三是公益诉讼成效显著。市检察院把公益诉讼作为工作的增长点,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94分,回复率、采纳率100%。四是扫黑除恶斗争初见成效。一年来,共打掉恶势力团伙23个,抓获涉案人员253人,破获刑事案件120起、治安案件35件,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4个,2次进行公开宣判,判决7件44人。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五是解决“执行难”问题效果明显。我市印发了《关于建立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对全市36家相关单位协助义务予以明确。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市分公司举行了“保全+救助”合作签约仪式,双方将构建“诉讼+悬赏+救助”的合作机制,为法院系统全面破解执行难、助力司法改革提供新的举措。市法院与公安、住房公积金签订合作协议在查控被执行人、打击拒执犯罪、执行公积金账户、财产担保机制等方面予以明确。全市两级法院系统开展了“雷霆行动”专项执行活动,执结党政机关案件46件,涉民生案件228件,涉群众执行案件447件,移送执转案件12件,向403个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3、3亿元。赢得了申请执行人的高度认可,树立了司法公信力与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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