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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权力事项清单

政务公开 2019-07-17 22:2595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根据《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齐河县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组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改革方案的通知》(齐政发【2018】40号)和《齐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稳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落实一次办好要求的通知》(齐政办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首批与22个单位签订了《事项划转交接备忘录》。自2019年6月10日起,180项行政许可事项、15项关联事项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办理,原单位不再受理,特此公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核准

  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筹设、设立、变更、分立、合并、终止审批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招标人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的批准;建筑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小城镇部分)征收。

  在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管道及设施安全距离范围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审批

  防空地下室建设及易地建设费,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审查

  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林业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审批(审核)

  典当行、拍卖公司、文化市场、旧货市场、艺术品市场等单位或者场所经营尚未被认定为文物的监管物品的审查

  应由市、县级部门立项审批或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立项、选址审批

  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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