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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干部选任监督体系

政务公开 2019-09-09 23:4481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各级党委(党组)承担着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要将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作为重点监督内容,通过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确保干部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

  ●明确干部选任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及“相应责任”四类责任主体,完善责任机制,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为人择官者乱,为官择人者治”。中央印发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为新时代选人用人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组织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办法》作为重要任务,构建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干部选任监督体系,以选人用人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山清水秀。

  扛起政治责任,拓宽监督视角把好选任关口。组织部门是政治机关,干部监督是政治监督,必须突出政治要求,树立政治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落实从严治吏政治责任。要把党管干部原则放在首位。各级党委(党组)承担着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要将党委(党组)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作为重点监督内容,通过日常督查指导,了解党委(党组)严格执行党章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通过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确保干部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要把好干部标准落到实处。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全面落实好干部标准,通过巡视巡察、“一报告两评议”、群众口碑、信访舆情等方式广泛收集信息,综合评估分析干部选任情况,真正把标准树起来、把制度立起来、把关口严起来,确保让敢负责、勇担当、善作为的干部脱颖而出,将政治上的“两面人”挡在门外。要把严肃政策规矩贯穿始终。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坚持出于公心、事业为上选干部,以上率下维护干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要将贯彻落实组织人事纪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通过中心组学习、警示教育、专题培训等方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加强组工干部业务培训考核,从源头上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要加强与纪委监委、巡察等部门联动沟通,多维监督干部选任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坚持防治结合,健全制度机制严守纪律红线。机制不完善、制度不健全,就会给投机钻营者留下可乘之机。干部选任监督必须瞄准“风险点”、守住“高压线”,健全防治结合的制度机制,做到未病先防、既病防变。要固化选任程序。制定干部选拔任用“流程表”,将干部选任细化为环环相扣、严密清晰的具体步骤,同步完善监督措施,构建事前有报告、事中有监管、事后有检查、失责有追究的全链条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挤压“寻租空间”,严防“带病提拔”。同时,加强全程纪实监督,实行即时监督、全程签字、痕迹管理,使每个人选的选任过程可追溯、可倒查、可追责。要完善防控机制。对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出可能发生、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说情打招呼、跑风漏气等影响选任工作的潜在风险隐患,列出班子职数不明、人选质量不高、干部档案未认定等负面清单,分类细化破格提拔、重新任职、延迟免职等任前报告事项,分环节针对性制定预防措施,切实把问题、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要健全查核制度。把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研究制定“一报告两评议”、专项检查、离任检查和问题核查制度的细化规定,将监督检查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同时,大力推进干部日常监督精准化、精细化建设,高度警惕干部在政治上、思想上、作风上存在的“亚健康”状态,定期开展警示谈话活动,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加强管控力度,延伸监督触角织密防护网络。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要在“合”字上做好文章,将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监督体系。要拓宽监督渠道。发挥好自上而下监督、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外部监督等综合监督作用,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要通过覆盖市县两级的“12380”举报网站、电话、短信、来访“四位一体”举报综合受理平台,将拟选拔任用对象置于公众的“放大镜”下,让群众口碑成为检验选任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尺。要形成监督合力。对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选拔任用,建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部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选任人选所在的领导班子和个人在监督执纪、年度考核、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并做出定性结论,为选好人用对人提供坚实保障。要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及“相应责任”四类责任主体,特别要加强对各级党委(党组)及“一把手”和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完善责任机制,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坚决抵制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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