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河司法所四举措加强作风效能建设
政务公开 2019-04-28 16:56174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为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襄河司法所组织召开所务会议,从以下四个方面加强作风效能建设。
一、严要求。要求全体人员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扎实做好本职工作,争取让各项工作得到顺利有效开展。
二、转作风。坚决杜绝不良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全所干警必须准时签到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因公外出的按照规定填写公出单,并做好当日工作日志的记录。
三、抓实效。在工作上要发挥主观能动性,一切以维护人民利益为出发点,防止脱离群众,闭门造车。加强勤政廉政,杜绝失职渎职。
四、优服务。全所干警要优化服务意识,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热情接待前来咨询的人民群众,严禁推诿塞责。
作风效能建设是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作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只有努力改进作风,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才能真正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