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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小权力发挥大作用

政务公开 2019-06-09 18:0179未知村民自治信息网

  “同样是‘老居民’,但俺们与集体组织成员在生活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报销住院费用等方面待遇水平差距很大,这个‘疙瘩’在俺心里结了30多年,现在社区通过‘小微权力清单’终于解开了这个‘疙瘩’。俺们再也不被当成‘外来户’了。”山东德州市德城区新华街道邹李社区居民李金才最近心里踏实多了。

  54岁的李金才心里结的这个“疙瘩”始于1984年。当时邹李社区经历“农转非”,村委会(现居委会)按照原村民落户到村的时间,以1957年为界划分集体组织成员和非集体组织成员。两类人员所享受的村委会待遇水平标准有较大差距。因此,这54名非集体组织成员意见很大。但由于年代久远、涉及面较广、分歧较大、于法无依等原因,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

  自“小微权力清单”推行后,事情发生了扭转。去年5月,德城区在全区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将27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列入其中。在运行过程中,该区还专门成立调研组,经对镇街、社区及相关区直职能部门意见征求,配套出台修订方案,完善表格及流程15条26项,进一步提升了运行质量。邹李社区总结初期“小微权力清单”运行经验,多次研究、广泛走访,拟定具体实施方案。去年12月3日、4日,经社区“两委”会议商议、社区党员大会审议、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决议,最终通过《邹李社区集体组织成员和非集体组织成员享受各项福利待遇一致的方案》。

  方案的通过,消解了居民间多年积怨,促进了社区的和谐稳定。“这是大家一致表决通过的,村里也没人再说闲话了,俺们心里也不‘憋屈’了。”李金才说。

  “‘小微权力清单’的推行,使社区干部在面对各类复杂问题时都可以放心大胆地决策,解决了很多平时基层难以解决的问题。”德城区委组织部部长许勇表示,“今年,为提高‘小微权力清单’运行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该区建立了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对于中央和省、市重点工作任务,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性或共性问题,均及时纳入清单管理内容,最大程度地保障群众权益。”

  随着“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的不断深入,村(居)民“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对于社区表决用人、用钱、议事等事项更加上心,觉得自己在村(社区)里真正有了“话语权”,对村(社区)也有了归属感。

  规范社区“小”权力,发挥治理“大”作用。据介绍,自2018年4月运行“小微权力清单”以来,德城区累计公示农村低保申请、工程项目及物品采购、村级财务管理等事项1200多项,收集反馈村民诉求613个、发展建议537条,化解矛盾纠纷425起。2018年,社区干部违规违纪案件同比下降11.9%,年度越级访量同比下降16.29%,群众对社区干部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以前是社区干部‘孤军奋战’,有些事情办理没有规定流程,有时靠老经验、老办法,村民难免说闲话。现在是干部村民‘携手共进’,大家互相信任,基层干部的干事劲头更足了。”邹李社区书记傅玉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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